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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安委办系统消防业务培训

    2021-03-23    标签:清大东方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文章来源:清大东方

    辽宁省安委办为进一步深化全省“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推动行业部门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特别依托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全省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专题培训,清大东方消防学校承接了此次培训工作。培训覆盖辽宁省14个地级市、16个县级市、17个 县、8个自治县、59个市辖区的主要领导、负责人共7100余人。

     

    客户需求

     

    通过培训, 进一步深化全省“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推动行业部门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清大东方解决方案

     

    • 培训项目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 培训目的

      1.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

      2.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技能;

      3.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 培训对象

      1.辽宁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

      2.大型国有企业、连锁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3.辽宁14个地级市,16个县级市,17个县,8个自治县,59个市辖区、县(区)的党政领导。

     

    • 培训课时及人员安排

      2019年4月29日,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共集中培训人数7100余人。

     

    • 培训内容

      1.辽宁省13类重点场所存在的9类突出风险、典型火灾案例;

      2.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单位应负的消防工作职责;

      3.各级政府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4.政府各有关部门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理安全”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5.社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培训成果

     

    参训人员普遍反映,通过此次培训,深感消防工作责任重大、不容闪失!大家表示,回到单位后将按照培训要求,切实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工作职责,将所学内容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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