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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消防法规培训 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2021-07-30    标签:清大东方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 文章来源:清大东方总校

    2021年6月21日,应急管理部颁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并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为了帮助南宁市物业企业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规定》的内容及贯彻执行要求,推动企业安全健康快速发展,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受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委托,2021年7月28日,南宁市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南宁市一百多家物业企业的法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了培训。

     

     

    广西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黄乃华老师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高层建筑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解读与探讨,并就《规定》在贯彻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学员们开展深入研讨与交流。

     

    通过培训学员们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了全面深刻的理解,普遍认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业主、使用人、承租人、服务企业等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规定了消防安全管理的方式、方法、手段和程序,以及违反规定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对于强化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公共安全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学员们纷纷表示要带领企业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努力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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